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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面签姐姐妹妹一起吗

根据香港移民政策,姐妹关系通常无法通过主申请人的移民签证(如优才、专才、高才通等计划)直接作为受养人一起申请移民面签。以下是具体分析:

移民面签姐姐妹妹一起吗

1. 受养人签证的适用范围

  • 受养人签证主要针对主申请人的 配偶及未满18周岁的子女。若主申请人通过优才、专才、高才通等计划获得香港身份,仅可担保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作为受养人一同申请移民,并享受长期居留权。
  • 父母仅在主申请人成为香港永久居民后,且年满60周岁、在内地无其他子女的情况下,可作为受养人申请。
  • 兄弟姐妹不在受养人签证的申请范围内。
  • 2. 探亲签注的短期访问

  • 若姐妹希望短期赴港,可通过 探亲签注 实现。探亲签注允许探望在香港定居的亲属,包括兄弟姐妹,但逗留时间有限:
  • 探望兄弟姐妹: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每次入境可停留不超过14天。
  • 长期或多次探亲需求:需满足特殊家庭困难等条件,才可能获批1年多次签注。
  • 探亲签注属于短期访问性质, 不可转为香港永久居民,且活动范围需与探亲目的相符(如不可工作或学习)。
  • 3. 单程证的适用性

  • 单程证是内地居民赴港定居的途径之一,但主要适用于 配偶、父母或子女 的家庭团聚,需满足户籍注销、连续居住满7年等条件。
  • 姐妹关系无法通过单程证申请赴港定居。
  • 4. 其他可能性

  • 若姐妹独立符合香港人才引进计划(如优才、高才通等)的条件,可 分别申请 香港身份,但需各自满足学历、收入或工作经验等要求。
  • 姐妹无法通过主申请人的移民面签作为受养人一同移民香港,但可通过探亲签注短期赴港探望。若需长期居留或移民,需通过独立申请符合要求的计划(如优才、专才等),或等待主申请人成为永久居民后尝试其他家庭团聚途径(如父母受养人申请,但需满足年龄和子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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