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发放2500元学生津贴
财政司司长于2019年8月公布的191亿元纾困措施中,建议在2019/20学年为中学日校、小学和幼稚园学生提供一次性2,500元的学生津贴,以减轻家长在教育支出方面的财政负担。这项措施已于2019年12月6日获得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批准。
香港教育局1月8日表示,已向全港学校发出通函,指政府早前公布的2500元学生津贴明起可申请,预计全港将有90万名学生受惠;学校2月14日前核实学生身份,申请后约6个星期发放。另外,该项津贴将由2020/21年度起恆常化。
教育局发言人指,学校可由1月9日起到所属区域教育服务处领取申请表格,而特殊幼儿中心及职业训练局则可到教育局特别职务办事处领取申请表格。学校会向家长派发表格,家长填妥表格交回学校后,由学校核实其学生身分及于2月14日或以前交回教育局。现阶段,申请人无须提交其他文件,教育局尽量善用内部资料进行核实工作,有需要时才要求申请人提交其他文件;教育局预计可于收到申请后约六星期开始逐步发放津贴。
学生津贴不设资产审查
通函指,学生津贴不设资产审查。所有在申请日在香港就读于提供本地或非本地课程的中学日校、小学和特殊学校(包括公营学校、直资学校、英基学校及私立学校)及幼稚园(不论是否参加幼稚园教育计划)的学生皆可获得有关津贴,但夜校学生、自修生、持学生签证来港就学及持有入境事务处发出担保书(坊间一般称为「行街纸」)的学生不符合资格。
教育局发言人续指,考虑到部分学生理应符合上述条件但因特殊情况而入读其他课程,以下学生亦符合资格获得这项津贴:
(a)在有关学年的九月一日年满两岁八个月因有特殊需要而入读由社会福利署资助的特殊幼儿中心的儿童;
(b)就读由教育局资助的全日制启动课程的新来港儿童;以及
(c)就读职业训练局为中三离校生而设的全日制课程的学生。教育局会于今日向有关机构及院校发信,通知他们有关详情。
申请人无须提交其他文件
局方表示,现阶段申请人无须提交其他文件,局方会尽量善用现有学校及学生资料进行核实工作,有需要时才要求申请人提交其他文件。
局方预计可于收到申请后约6星期起,逐步发放津贴予合资格学生的家长。由于家长一般拥有本地银行户口,局方会透过银行转账向家长发放津贴。
申请表格分为两款
申请表格分为两款,分别属空白表格的表格A,以及已预印学校和学生的基本资料的表格B。后者主要适用于公营学校、直资学校及参加幼稚园教育计划的幼稚园,以简化家长填表过程;就读其他学校如私立学校和没有参加幼稚园教育计划的幼稚园则须使用表格A,申请表A亦可于教育局网页下载,或到各区域教育服务处索取。
申请时间表
1月9日
教育局向学校派发申请表格
1月16日至2月14日
家长透过子女就读学校向教育局交表
局方收到申请后约6星期起逐步发放津贴
注意事项
2020年2月14日后至2020年6月30日或以前入学
仍可申请该项资助
如有关学生是转校只能在原校或新校申请这项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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