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入境与豁免系列文章三
Inadmissibility and Waivers ( 系列讲座三豁免)
许多不被允许进入或在美国停留,原因很多,但是有的时候可以申请豁免,从而可以合法停留在美国。本文试图就不被允许进入或停留美国的原因以及豁免的理由做简单介绍,使读者有基本的了解,但是如果你有具体的案子,请咨询你的律师。
什么是 Waivers 豁免
豁免就是豁免你所具有的不可以入境的理由,从而使你可以合法入境及/或合法停留在美国。
1. 有条件的非法停留美国豁免 (I-601A)
>申请人如果是已经被批准的直系亲属移民的受益人,并且人在美国,并且自己认为有可能会被禁止进入美国因为曾经在美国非法停留超过180天,可以在美国向移民局申请该豁免。请注意该豁免仅适用于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包括美国公民配偶,小孩和父母。去年该豁免法案将使用人群扩大大绿卡持有者的直系亲属。
>一旦豁免被批准,该豁免是有条件的批准,条件就是申请人必须离开美国,在其母国的美国使领馆参加面试,有使领馆官员决定是否允许其入境。 该豁免仅适用于在美国曾经有非法停留的情况。
>即使豁免得到批准,请注意该豁免并不代表允许你在美国打工,给予你合法身份或停止累计非法停留时间,或免于你被驱逐。 申请人必须在拿到豁免批准书后离开美国,前往母国使馆参加移民签证面试,才能使豁免批准书正式生效。
5. I-601豁免 (申请人没有资格"申请移民"签证或调整身份)
>可以申请该豁免的人包括:
>申请人在美国境外,在和美国使馆签证面谈时,被发现有不可以入境美国的情况存在
>申请人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
>K-1或K-2签证申请人
>K-3或K-4签证申请人
>V签证申请人
>>暂时特殊身份保护申请人
>尼加拉瓜调整和中美洲救援行动法案下的申请人
>海地难民移民公平法案(HRIFA)申请人
>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法案下的自我申请人
>T签证申请人
>能够使用601申请豁免的不予准许入境的理由包括:
>健康原因
>某些犯罪记录
>独裁党会员
>移民欺诈或虚假陈述
>走私犯
>非法停留美国
6. 政治庇护或难民豁免 (I-602豁免)申请移民签证或调整身份呢
>政治庇护或难民申请移民签证或调整身份申请时有不被允许入境的情况存在的,可以通过I-602申请豁免。
还有一些基于其他理由的豁免,因为不太常见,我们就不在此介绍了,上述三种豁免是大多移民申请人会碰到的情况,如果你有具体的案子,欢迎联系我们咨询。 到此豁免介绍全部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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