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生态移民局工作职责
一、移民政策制定与协调
1. 政策规划与实施
负责拟订易地扶贫搬迁、乡村振兴生态宜居移民、自然保护地移民、地质灾害移民及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的工作方案及实施办法。
配合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编制搬迁规划,审核实施方案并制定年度计划,协调跨部门工作。
2. 多类型移民统筹
涵盖五类移民工作:
二、移民安置与后期扶持
1. 安置监督与验收
对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实施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移民搬迁任务和资金计划有效落实。
例如,镇宁曾完成2230户9554人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并推动后续就业扶持。
2. 后期扶持发展
编制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和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监测评估扶持政策执行情况。
负责安排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推动移民劳动技能培训与就业(如通过创业带动就业)。
3. 资产盘活与确权
监督农村闲置资产盘活,例如2023年开展农村项目资产确权公示,建立台账并规范管理。
三、法规监督与资金管理
1. 执法检查与问题整改
监督检查移民相关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例如,要求建立问题清单整改销号,精准施策解决住房困难。
2. 资金与项目管理
统筹移民资金安排,监督专项资金使用,配合审计部门开展绩效评价。例如,在易地扶贫搬迁中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和分配管理。
四、安全与应急管理
1. 安全生产责任
负责本部门及行业领域的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例如组织全局职工参与消防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2. 防灾减灾与稳定保障
将防返贫监测与安全稳定纳入职责范围,通过动态监测帮扶三类人群,防范返贫风险。
五、信息化与公共服务
1. 大数据与政务管理
推进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优化“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提升移民工作信息化水平。
2. 民生服务衔接
协调解决移民搬迁后的公共服务问题,如住房补贴、医保社保(“两险”)衔接等。
六、其他职责
镇宁生态移民局以“搬迁安置—后续扶持—稳定发展”为主线,贯穿政策制定、资金监管、民生保障全流程,确保移民群体“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其职责既包括宏观规划,也涉及具体问题的解决(如住房保障、就业培训),体现了综合协调与精准施策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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