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安置区集体经济发展
移民安置区集体经济发展是实现移民“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目标的关键举措。结合多地实践和政策探索,其发展路径与成效可总结如下:
一、政策统筹与资金支持
1. 省级统筹布局
贵州通过制定《发展壮大安置区集体经济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三条路径”:示范项目、物业管理和资产盘活。截至2024年底,全省91.18%的安置社区成立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收入达7.53亿元,增幅215%。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投入1亿元,撬动社会资本2.12亿元,覆盖36个示范项目,带动就业736人。
2. 专项资金倾斜
江苏、福建等地通过整合涉农资金,优先支持库区及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如农村道路、饮水安全、农田水利等项目,并鼓励移民专项资金与其他渠道资金整合使用,提高效益。
二、多元化产业发展路径
1. 物业经济与资产盘活
贵州推动物业管理实体化公司试点,如晴隆县三宝街道组建物业公司,开展垃圾清运、充电桩运营等业务,年收入448万元。福建鼓励利用闲置资源发展光伏产业,通过“光伏+农业”“光伏+园区”等模式,实现年收益10%以上。
2. 特色农业与文旅融合
宁夏原州区通过蔬菜基地、养殖合作社等带动移民就业,月收入达4000元以上;贺兰县隆源村发展辣椒种植,形成“企业+移民”模式,年产值显著提升。广东黄洞村依托水库移民政策,发展现代农业和乡村旅游,成为“百千万工程”示范村。
三、创新机制与地方探索
1. “飞地经济”与抱团发展
怀化市探索“飞地经济”,将移民村资金投入工业园区屋顶光伏项目,通过分红实现长期收益。沅陵县成立移民村经济联合社,整合24个村资源发展光伏产业,2.86万移民受益。
2. 三变改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贵州钟山区通过盘活安置区闲置资源,引入“三变”元素,推动集体资产入股企业或合作社,实现收益共享。六盘水市通过异地置业、资产委托经营等方式,2024年全市安置区收入达1376万元。
四、督导保障与长效管理
1. 动态督导与考核
贵州将集体经济纳入年度重点任务,通过月度调研、季度调度及跨省学习(如浙江、陕西经验)推进试点。江苏强化项目管理,执行“法人制、招标制、监理制”等制度,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2. 产权与收益分配机制
广东飞来峡水利工程明确利用移民经费兴办的经济实体产权归集体所有,收益按股份分配或用于再生产。福建要求光伏项目优先纳入乡村振兴库,明确移民资金保值增值机制。
五、成效与挑战
移民安置区集体经济发展需结合政策创新、产业融合和机制优化,通过“引导+市场驱动+移民参与”模式,实现从“输血”到“造血”的转变。各地经验表明,盘活资产、发展特色产业和强化长效管理是核心路径,未来需进一步探索数字化管理、品牌化经营等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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