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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上虞移民办建房审批表

一、审批表类型及适用范围

1. 移民安置房申请表

移民上虞移民办建房审批表

适用于因国家建设规划需要移民安置的农户,需填写《移民户、村申请表》。该表格需包含户主及家庭成员基本信息、安置方式选择(如集中建新房、城镇安置等)、自筹资金情况等内容,并需村委会、乡镇逐级审核盖章。

2. 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适用于一般农民建房审批,需填写统一格式的申请表,内容包括建房地点、宅基地批准文号、规划许可证号等,并需附房屋设计图纸及施工合同。

二、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

1. 基础材料

  • 身份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 户籍审查:需提供村级集体组织成员身份证明,非本村户籍人员需额外提交结婚证明或落户证明。
  • 建房条件证明:包括无房证明、危房鉴定报告(如适用)、旧房处置方案等。
  • 2. 特殊材料(针对移民安置)

  • 移民安置合同或批文。
  • 原居住地住房拆除证明及土地权属注销证明。
  • 迁入地接收证明及规划符合性文件。
  • 3. 审批流程

  • 农户申请:向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由村集体初审并公示。
  • 联合踏勘:乡镇组织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实地审核地块条件。
  • 联审联批:乡镇每月召开联审会议,通过后核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竣工验收:建房完成后需经“四到场”验收(放样、基础、施工、竣工),合格后方可办理不动产权证。
  • 三、注意事项

    1. 面积标准

  • 移民安置房根据家庭人口分类:使用耕地建房的大户(6人及以上)不超过125平方米,小户(3人及以下)不超过75平方米;其他土地建房面积可适当放宽。
  • 2. 时间要求

  • 上虞区自2025年起优化审批流程,总时限缩短至2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农转用等环节)。
  • 3. 数字化办理

  • 可通过“浙里办”平台提交申请,填写电子版审批表并上传相关材料,部分流程支持线上联审。
  • 四、获取审批表途径

    1. 线下获取:村委会或乡镇村镇建设办公室领取纸质表格(如《绍兴市上虞区私人建房呈报表》《移民户、村申请表》等)。

    2. 线上下载:通过绍兴市“越宅通”系统或政务服务网下载电子模板。

    如需具体表格模板或进一步指导,可联系上虞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或属地乡镇移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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