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到后台主题设置添加
首页 / 移民国家

外来移民成为美国大法官

根据美国最高法院的历史记录,共有六位大法官出生于美国境外,但他们都通过入籍成为美国公民,并在法律职业领域取得卓越成就后被任命为最高法院成员。以下是具体信息:

一、外国出生的大法官名单

外来移民成为美国大法官

1. 詹姆斯·威尔逊(James Wilson,1789–1798年任职)

  • 出生于苏格兰,是宪法起草人之一,参与确立美国司法体系的基础。
  • 2. 詹姆斯·艾尔德尔(James Iredell,1790–1799年任职)

  • 出生于英格兰,在独立战争后移居美国,成为北卡罗来纳州最高法院法官,后由华盛顿总统提名进入联邦最高法院。
  • 3. 威廉·佩特森(William Paterson,1793–1806年任职)

  • 出生于爱尔兰,曾任新泽西州州长,参与制定《司法法案》(Judiciary Act of 1789),奠定联邦法院系统基础。
  • 4. 大卫·布鲁尔(David J. Brewer,1889–1910年任职)

  • 出生于土耳其(当时为奥斯曼帝国),父母是美国传教士。他在中国度过童年,后成为著名保守派法官,主张限制联邦权力。
  • 5. 乔治·萨瑟兰(George Sutherland,1922–1939年任职)

  • 出生于英格兰,幼年移民美国。作为共和党参议员,他支持自由放任经济政策,在最高法院期间多次否决新政立法。
  • 6. 费利克斯·法兰克福特(Felix Frankfurter,1939–1962年任职)

  • 出生于奥地利维也纳,犹太裔移民。他是哈佛法学院教授,主张司法克制,并在民权案件中推动程序正义。
  • 二、宪法背景与现状

  • 资格要求:美国宪法未规定大法官必须为本土出生,仅需总统提名并经参议院批准。这为外国出生的法律精英提供了可能性。
  • 当代趋势:自法兰克福特后,尚无外国出生者被任命为大法官。近年提名更注重意识形态倾向(如对移民的强硬态度),而非出生地。
  • 争议与限制:尽管法律允许,但实际任命中需考虑政治认同。例如,特朗普提名的虽非移民,但其领养海地子女的背景曾被舆论关注。
  • 三、代表性案例的意义

    法兰克福特的经历尤为典型:他作为犹太移民,亲历20世纪初排外浪潮,却通过学术成就进入最高法院,体现了美国司法体系在特定历史时期的包容性。

    综上,外国移民成为美国大法官在历史上确有先例,但其现实可能性受政治环境、意识形态等多重因素制约。

    版权说明:
    1.版权归本网站或原作者所有;
    2.未经本网或原作者允许不得转载本文内容,否则将视为侵权;
    3.转载或者引用本文内容请注明来源及原作者;
    4.对于不遵守此声明或者其他违法使用本文内容者,本人依法保留追究权等。
    搜索
    7x24H 快讯
    最新留言
    关注我们
    关注我们
    微信
    关注我们
    微博
    网站部分内容由用户自行上传,如权利人发现存在误传其作品情形,请及时与本站联系

    Powered ByZ-Blog. Copyright Your WebSite.Some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