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移民成为美国大法官
根据美国最高法院的历史记录,共有六位大法官出生于美国境外,但他们都通过入籍成为美国公民,并在法律职业领域取得卓越成就后被任命为最高法院成员。以下是具体信息:
一、外国出生的大法官名单
1. 詹姆斯·威尔逊(James Wilson,1789–1798年任职)
2. 詹姆斯·艾尔德尔(James Iredell,1790–1799年任职)
3. 威廉·佩特森(William Paterson,1793–1806年任职)
4. 大卫·布鲁尔(David J. Brewer,1889–1910年任职)
5. 乔治·萨瑟兰(George Sutherland,1922–1939年任职)
6. 费利克斯·法兰克福特(Felix Frankfurter,1939–1962年任职)
二、宪法背景与现状
三、代表性案例的意义
法兰克福特的经历尤为典型:他作为犹太移民,亲历20世纪初排外浪潮,却通过学术成就进入最高法院,体现了美国司法体系在特定历史时期的包容性。
综上,外国移民成为美国大法官在历史上确有先例,但其现实可能性受政治环境、意识形态等多重因素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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