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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资金无排期一步到位永久拿到绿卡

  EB-5改革法案还在激烈的讨论当中,美国方面迟早要涨价大家都已经心知肚明。中国外汇管制政策就像美女的束腰,越收越紧。EB-5"投资移民"的路似乎越走越窄了。还有没有其他通过投资方式顺利快速移民的途径呢?有!那就是EB-1C跨国公司高管绿卡。

  l什么人可以申请EB-1C跨国公司高管绿卡?

  跨国公司中,在美国境外总公司担任高管职务满一定期限,被任命到美国分公司担任高管职务的人。

  lEB-1C绿卡的优势是什么?

  1.投资金额相对较小,没有EB-5项目50万或100万美金的硬性要求,具体金额由投资的项目决定,且不需要提供来源证明;2.对学历、资历没有任何要求,唯一要求是申请人在申请递交前在美国境外总公司须任职高管满一年;3.没有排期,无需漫长等待,移民申请可以加急15天审理,获批后立即进入移民签证程序,入境美国;4.申请人和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均可一步到位获得永久绿卡。

  lEB-1C跨国公司高管绿卡的要求有哪些?

  1.申请人必须在美国境外总公司担任高管职务持续满一年;2.申请人被派往美国分公司后将继续担任高管职务;3.美国境外总公司和美国分公司的关系必须符合移民法的要求,如母子公司,总部与分支机构,姊妹公司等;4.美国境外总公司和美国分公司必须依法设立并在合法运营中;lEB-1C绿卡怎么申请?

  EB-1C的申请分为两种情况:

  1.新设公司:

  美国境外总公司在美国设立新公司,注册、租赁商用办公室、银行开户办理完毕后,为高管人员申请L-1A工作签证。新设公司的L-1A签证首次一般只批准1年。高管人员在美国公司工作1年后,美国公司须达到一定规模,比如雇佣员工10人以上,美国公司可为高管人员办理L-1A的延期以及EB-1C绿卡。

  2.收购现有公司:

  中国公司收购并控股美国一家现有公司,被收购的公司最好是拥有10人以上的规模、经营良好并成立满一年。收购完成后美国公司为高管人员申请L-1A工作签证,随后申请EB-1C绿卡。

  无论是新设公司还是收购现有公司,美国公司所经营的项目都无须与境外总公司的经营范围保持一致,可以是任何投资人感兴趣并且有发展前景的行业。

  不像EB-5项目的为了移民而投资,EB-1C投资人在设立或收购美国公司后,将直接参与经营管理,在美国版图拓展自己的事业,实现身份和事业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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