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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征地移民实施细则

根据重庆市现行政策及要求,重庆市征地移民的实施细则主要涵盖补偿标准、人员安置、住房安置、程序管理等方面,以下是核心要点归纳:

一、政策依据与适用范围

1. 主要法规

  • 《重庆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渝府发〔2021〕344号)是核心文件,规范补偿、人员与住房安置。
  • 《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2025年施行)细化耕地保护、土地征收程序及部门职责。
  • 大中型水库移民参照《新建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实施细则》执行。
  • 二、补偿标准

    1. 土地与安置补助费

  • 土地补偿费:按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其中70%为安置补助费,30%为土地补偿费。主城区统一标准为土地补偿费每亩1.8万元,安置补助费每人3.8万元。
  • 青苗与地上附着物:实行综合定额补偿,每亩2.2万元;特殊经济作物或设施可据实调整。
  • 2. 房屋补偿

  • 合法房屋按结构分类补偿:钢混结构660元/㎡,砖混600元/㎡,砖木390-480元/㎡,土墙330-360元/㎡,简易结构100-120元/㎡。非住房安置对象补偿标准上浮50%。
  • 三、人员安置

    重庆市征地移民实施细则

    1. 安置对象认定

  • 以征地预公告日为基准,纳入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总人口,包括户籍在册且享有土地承包权的人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等。
  • 土地全部征收时,全体成员转为非农业人口;部分征收时,按被征地面积与人均耕地比例计算。
  • 2. 社会保障与就业

  • 安置对象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安置补助费优先用于社保缴费。
  • 劳动力年龄段人员享受就业创业服务,由组织培训并推荐就业。
  • 四、住房安置

    1. 安置方式

  • 可选农村宅基地自建、安置房或货币安置(一户一方式)。货币安置按合法房屋面积补偿,并给予搬迁和过渡费。
  • 异地迁建宅基地的,按批准面积补偿并发放搬迁补助费。
  • 2. 特殊情况处理

  • 住房不在征地范围内的农转非人员,按宅基地面积支付综合补偿费(每亩1.8万元),保留公共设施使用权。
  • 五、程序与管理

    1. 申报与审批流程

    重庆市征地移民实施细则

  • 区县为责任主体,需组织人口核定、公示(7天),并逐级上报审批。
  • 大中型水库移民分年度核定登记,次年1月底前报国务院审批。
  • 2. 监督与争议解决

  • 补偿方案需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争议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解决。
  • 六、特殊项目案例

  • 水库移民:如彭水县郁山湖水库项目,搬迁人口采取货币与自建结合安置,补偿投资包括房屋、专项设施及税费,总静态投资约3.28亿元。
  • 禁止新增建设:工程占地和淹没区在规划后禁止新增项目及迁入人口,确保实物调查准确性。
  • 重庆市征地移民政策强调公平性与程序规范性,注重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具体实施中需结合项目类型(如普通征地或水利工程)选择适用细则,并关注区县层面的补充规定(如江北区标准)。最新动态可参考2025年施行的《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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