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申请条件
1. 合法婚姻关系
申请人需与韩国公民正式登记结婚,并在韩国户籍管理部门完成婚姻登记(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为再婚,需提交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若丧偶,需提供原配偶的死亡医学证明。
2. 居住及婚姻状态要求
简易归化条件(适用于配偶为韩国公民的外国人):
婚后在韩国持续居住满2年;或
婚姻维持3年以上,且在韩国居住满1年。
需维持正常婚姻关系,无虚假婚姻嫌疑(可能需通过移民局面试审核)。
3. 经济能力证明
韩国配偶需提供收入证明,例如:
过去1年税前收入需达到家庭人数对应的标准(如2人家庭需约1795万韩元/年,约合人民币10万元)。
若收入不足,可用房产、存款等其他财产补充。
4. 韩语能力及文化适应
需通过韩语能力考试(TOPIK)1级或完成指定韩语课程(如世宗学堂初级课程)。
部分情况可豁免语言要求,例如:
与韩国配偶有子女;
韩国配偶曾在申请人母国居住1年以上。
5. 品行与法律记录
申请人需无犯罪记录,需提交经公证认证的无犯罪证明。
在韩国及原籍国均无重大违法记录。
二、申请材料清单

1. 申请人材料
护照、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及婚姻关系证明(需体现所有婚姻历史)。
健康诊断书(需在指定机构体检)。
犯罪记录证明(经公证及领事认证)。
2. 韩国配偶(邀请人)材料

居民登录证、家族关系证明书、信用信息查询书(证明经济能力)。
房产登记簿或租赁合同(证明居住条件)。
国际婚姻指导课程结业证明(若需)。
三、签证类型及流程
1. 签证类型
F-6-1(国民配偶签证):适用于与韩国公民结婚且计划长期同居的外国人,首次签发为90天单次签证,入境后需办理外国人登录证。
F-6-2(子女养育签证):适用于需在韩国养育与韩国公民所生子女的外国人。
2. 申请流程
提交材料至韩国驻华使领馆(需在户籍所属领区申请)。
通过面试审核婚姻真实性及材料完整性。
获得签证后,需在90天内入境韩国并办理外国人登录证,后续可申请永居(F-5)或入籍。
四、入籍条件(附加)
满足婚姻移民条件后,若申请入籍需额外满足:
通过韩国社会融入课程(KIIP)结业考试。
连续居住满5年(普通入籍)或3年(简易入籍)。
注意事项
经济条件标准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参考韩国法务部最新通知。
虚假婚姻或材料造假将导致签证拒签或取消,严重者可能被驱逐出境。
如需更详细材料清单或政策变动信息,可参考韩国法务部官网或使领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