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美国排期2017年5月
一、职业移民排期(2017年5月)
表A:最终裁定日(Final Action Dates)
1. EB-1(杰出人才等):全球无排期,中国大陆申请人可直接申请。
2. EB-2(高学历专业人员):中国大陆排期为2013年2月8日,前进44天;其他国家无排期。
3. EB-3(技术劳工):
4. EB-4(特殊人员/宗教工作者):全球无排期,但宗教工作者类别的名额暂时不可用。
5. EB-5(投资移民):
表B:递交申请日(Dates for Filing)
二、亲属移民排期(2017年5月)
表A:最终裁定日
1. F1(公民未婚成年子女):全球排期为2010年12月8日,中国大陆前进38天至2010年12月8日。
2. F2A(绿卡持有者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球排期为2015年7月15日,中国大陆无变化。
3. F2B(绿卡持有者未婚成年子女):全球排期为2010年10月1日,中国大陆前进75天至2010年10月1日。
4. F3(公民已婚子女):全球排期为2005年6月15日,中国大陆前进47天至2005年6月15日。
5. F4(公民兄弟姐妹):全球排期为2004年5月8日,中国大陆前进45天至2004年5月8日。
表B:递交申请日
三、关键变化与注意事项
1. EB-3技术类大幅前进:中国大陆排期从2015年8月22日推进至2015年9月1日,为当年最大幅度。
2. EB-5区域中心名额受限:因法案调整,区域中心项目(I5/R5)名额暂时不可用,直投项目排期停滞。
3. 儿童年龄冻结(CSPA):若EB-5申请人子女因排期可能超龄,需在I-526获批后1年内提交DS-260或支付签证费以冻结年龄。
4. 移民局对表B的接受情况:2017年5月,移民局仅接受表A日期提交I-485调整身份申请,表B未启用。
四、数据来源与扩展
如需了解具体申请策略(如优先日期计算、超龄风险规避),建议咨询专业移民机构。
版权说明:
1.版权归本网站或原作者所有;
2.未经本网或原作者允许不得转载本文内容,否则将视为侵权;
3.转载或者引用本文内容请注明来源及原作者;
4.对于不遵守此声明或者其他违法使用本文内容者,本人依法保留追究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