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1. 公共科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行测):涵盖言语理解、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模块,占总成绩的40%。
申论:考察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占总成绩的30%。
2. 专业科目(公安专业科目)
考查内容:
职业素养:政治素质、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纪律规范(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
基础知识: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等)和公安基础知识(公安机关职能、执法监督等)。
基本能力:执法勤务活动的应急处置、规范执法、沟通协调等能力,涉及《反恐怖主义法》《国家安全法》等。
题型: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情境分析题。
成绩占比:占总成绩的30%。
二、面试及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1. 面试
形式: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岗位履职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成绩计算:部分岗位需结合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如技术岗可能增加计算机基础知识测试,综合管理岗侧重综合能力)。
2.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内容:根据岗位需求定制,例如:
技术岗:计算机基础知识或专业领域技能测试。
综合管理岗:政策理论、公文写作等。
成绩占比:部分岗位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20%-30%。
三、体能测评
项目与标准: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包括:
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等。
要求:体能测评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四、心理素质测评
内容:评估职业心理适应能力,包括抗压能力、情绪稳定性等,采用标准化心理测试工具。
五、体检
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重点关注视力(裸眼视力≥4.8)、听力、纹身等警察特殊要求。
六、其他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政审材料等,贯穿整个考试流程。
综合成绩计算:笔试(行测40%+申论30%+专业科目30%)+面试成绩,部分岗位叠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
提示:具体岗位的考试内容可能有所差异,建议通过“移民管理警察招考小助手”微信小程序或招考平台查询职位表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