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亲属移民排期
1. 表A(最终裁定日FAD)

F1(公民的未婚成年子女):中国大陆申请人排期至2010年12月8日,较上月前进54天。
F2A(永久居民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排期至2015年7月15日,全球统一无国别差异。
F2B(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排期至2010年10月1日,中国大陆申请人前进约16天。
F3(公民的已婚子女):排期至2005年6月15日,全球统一。
F4(公民的兄弟姐妹):排期停滞,中国大陆申请人仍为2004年5月8日。
2. 表B(递件日DFA)
表B突然普遍前进,例如:
F1递件排期至2011年7月22日(中国大陆);
F2A递件排期全球统一至2016年4月8日。
但表B是否开放使用需等待移民局(USCIS)确认。
二、职业移民排期
1. 表A(最终裁定日FAD)
EB-1(杰出人才等):全球无排期,名额充足。
EB-2(高学位专业人员):中国大陆排期至2013年2月8日,前进24天;印度排期至2008年6月22日。
EB-3(技术工人):中国大陆排期大幅前进47天至2014年10月1日,显著领先于EB-2。
EB-5(投资移民):
直投项目:排期前进10天至2014年6月1日,优先日在此前且I-526获批者可进入面试或调整身份阶段。
区域中心项目:因区域中心法案将于2017年4月28日到期,签证状态显示为“未授权”(U),需关注国会是否延期。
2. 表B(递件日DFA)

EB-2中国大陆递件排期至2013年10月1日,EB-3递件排期至2015年9月1日。
若USCIS开放表B,申请人可提前递交I-485并申请工卡。
三、其他重要动态
1. EB-5区域中心法案不确定性:
区域中心法案原定于2017年4月28日到期,若未延期,区域中心项目下的签证将暂停处理。
2. 儿童年龄保护法(CSPA):
若子女因排期超龄,可通过及时缴纳签证费用或递交I-485锁定年龄,具体需结合I-526审理时间计算。
3. 排期趋势:
亲属移民整体推进速度放缓,职业移民(尤其是EB-3)出现较大幅度前进,可能与签证配额调整有关。
四、注意事项
优先日期定义:以劳工证申请提交日或I-130/I-140递交日为准。
排期查询工具:可通过美国国务院签证公告牌或USCIS官网确认最新排期状态。
区域中心项目风险:建议优先选择直投项目以避免政策变动影响。
以上信息综合自2017年5月官方公告及政策分析,具体操作需以移民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