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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人死亡恢复移民条件

一、家庭团聚类移民中申请人死亡的情况

1. 配偶移民(单程证申请)

  • 已提交申请的情况:若主申请人(香港配偶)在单程证审批过程中死亡,但生前已启动申请流程,且内地配偶符合《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的条件(如分居多年、需继承产业等),申请仍可能获批。
  • 已获批但未满居留期的情况:若香港配偶在申请人获批定居后、未满7年永居条件前死亡,内地配偶需重新评估是否符合其他定居条件(如投靠子女、继承产业等)。
  • 2. 继承产业的特殊情况

  • 若香港直系亲属的产业需内地子女继承,且主申请人死亡,子女可依据“定居香港直系亲属的产业无人继承”条款申请定居,但需提供公证文件(如遗产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 二、其他移民途径中申请人死亡的影响

    1. 优才计划、高才通等人才类移民

  • 若主申请人死亡,其家属(如受养人签证持有者)需单独申请续签或永居,需证明在港持续居住、经济能力等条件。
  • 若受养人未满7年居留期,需通过其他途径(如转工作签证、重新申请人才计划)维持身份。
  • 2. 投资移民计划

  • 若主申请人死亡,其投资资产需由合法继承人处理。家属需重新申请移民资格,且需满足投资门槛(如2024年重启的投资移民计划要求3000万港元投资,不含房地产)。
  • 三、法律程序与注意事项

    1. 死亡证明与公证

    移民人死亡恢复移民条件

  • 需在内地或香港办理死亡证明公证,并通过香港驻当地机构认证,作为调整移民身份的依据。
  • 2. 遗产与资产处理

  • 家属需办理遗产公证、解冻银行资产等手续,若涉及移民资格恢复,需证明资金来源合法性。
  • 3. 身份续签限制

  • 若主申请人死亡,受养人需在签证有效期内主动申请调整身份,否则可能面临遣返风险。
  • 四、政策总结与建议

  • 家庭团聚类移民:配偶死亡后,需结合具体申请阶段(已提交、已获批等)及是否符合替代条款(如继承产业)判断资格。
  • 人才及投资移民:家属需通过独立条件(如工作、学习)维持身份,或重新申请。
  • 法律咨询:建议通过专业移民机构或律师处理遗产、身份衔接等复杂问题。
  • 如需进一步个案分析,可参考香港入境事务处官网或联系移民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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