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水电站移民搬迁补偿政策主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安置方案。以下是综合相关文件及进展的要点

一、补偿政策依据
1. 法律法规基础
依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第471号令),明确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总和为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若无法保障原有生活水平可申请提高标准。
参考《汉江旬阳水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
2. 实物指标确认
补偿以2007年调查确认的实物指标为准,包括土地、房屋、企事业单位及专业项目等,任何组织不得随意变更。
二、补偿范围与方式
1. 生产安置
有土安置:为移民配置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土地,土地补偿款由集体统筹使用。
自主择业安置:对符合条件的移民,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直接兑付到户,由其自行解决生产问题。
2. 生活(搬迁)安置
集中安置:在规划安置点划拨宅基地,移民自建房屋,补偿费直接兑付。
自购房/分散建房安置:移民自行购房或另选新址建房,补偿费包含房屋及基础设施费用。
投亲靠友安置:适用于赡养或抚养关系明确的移民,补偿费全额兑付。
3. 企事业单位及专项设施补偿
企事业单位采取一次性货币补偿或迁建复建,如旬阳水泥厂拆除后不再复建,补偿金额根据房屋、设备等实物指标核算。
电力、交通、通信等专业项目按原标准复建或改建,费用由专项补偿资金覆盖。
三、补偿标准与资金管理
1. 土地及房屋补偿
耕地补偿按16倍年产值计算,其他土地参照省级标准。房屋及附属物按原规模或恢复原功能原则补偿,贫困移民可获额外补助。
商铺补偿包括拆迁资产、停产停业损失及搬迁费用,具体标准依据地方政策。
2. 资金拨付与监管
移民资金实行计划管理和专款专用,补偿花名册需经审核后兑付,确保公开透明。
汉滨区在资金紧张情况下筹措配套资金1080万元,保障重点工程进度。
四、实施机构与进度
1. 管理机构

旬阳县支电指挥部统筹移民安置,下设办公室、征地拆迁组、环境维护组及镇级移民办,分工负责协调、征迁、纠纷调处等。
2. 阶段目标与进展
2016-2019年:分阶段完成施工区、242米高程以下及库区移民搬迁,2019年7月底前通过终验。
2022年:完成汉滨区库段104户搬迁协议签订、2844亩土地征收,兑付补偿资金7100余万元。
2023年:推进安置点建设及旧房拆除,确保蓄水后库区安全。
五、争议处理与监督
设立信访接待机制,由征地拆迁组负责矛盾调解;环境维护组负责治安管理及突发事件处置。
补偿政策及资金使用需公示,接受移民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地方执行进展及补偿案例。如需了解具体补偿金额或个案进展,可参考地方公示或联系旬阳市支电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