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二类投资移民总监
一、二类投资移民(原政策)对“总监”职位的要求
1. 管理经验要求
申请人需具备至少3年高管或企业管理经验,包括担任企业法人、股东、总监、CEO、CFO等职位,且需符合以下条件:
2. 资金来源合法性
需证明投资资金(300万纽币)的合法来源,包括薪资、企业分红、房产增值等。房产增值需提供税务记录或文件支持。
3. 语言与年龄要求
4. 投资与居住要求
二、2025年新政变化(2025年4月1日生效)
原二类投资移民已被整合为“积极投资者Plus签证”(Active Investor Plus Visa),分为两类:
1. 成长类(Growth)
2. 平衡类(Balanced)
三、申请流程(原二类移民)
1. 提交意向书(EOI)并获邀。
2. 递交正式申请,原则性获批后12个月内转移资金至新西兰。
3. 完成投资后获居留签证,4年投资期满可申请永久居留。
四、新政下对总监/高管的适用性
若申请人的背景符合原二类移民的管理经验要求,新政仍认可其资质,且流程更灵活:
原二类投资移民对“总监”职位的核心要求是管理经验与企业规模,新政则放宽语言限制并优化投资结构。建议根据最新政策选择成长类或平衡类申请,并咨询持牌移民顾问以匹配最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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