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置点设置的基本原则
1. 政策导向
依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遵循“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体制,确保安置工作合法合规。
坚持开发性移民方针,通过前期补偿与后期扶持结合,保障移民生活水平不低于原有标准。
2. 规划统筹
安置点选址需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衔接,兼顾生态保护与资源合理利用。
优先选择交通便利、公共服务配套完善的区域,促进移民融入当地社区。
3. 因地制宜
根据移民意愿和资源条件,采取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例如:
集中安置:统一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如道路、水电、学校等),分配宅基地,移民按设计要求自建房屋。
分散安置:移民自行选择宅基地或购房,一次性补偿并协助办理用地手续。
二、安置点的具体实施要点
1. 人口认定与安置对象
以实物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基础,严格审核户籍、住房、生产资料等条件,明确计入和不计入安置人口的情形(如户籍在搬迁区且有住房的人口计入,但公职人员等不计入)。
特殊人群(如现役军人、在校学生)需提供证明材料以纳入安置。
2. 宅基地与住房标准
宅基地面积根据家庭人数分级配置(如1-2人户60㎡,3-5人户125㎡,6人以上180㎡),并符合“一户一宅”规定。
集中安置点由统一征地、规划基础设施,移民按设计自建房屋;分散安置的宅基地费用由移民自行承担。
3. 生产安置与补偿机制
长效实物补偿:按淹没耕地面积折算稻谷或货币,定期发放。例如,水田每年每亩补偿500公斤稻谷,旱地按0.8系数折算。
一次性补偿:适用于分散安置,补偿资金直接发放给移民。
4. 资金管理与监督
设立专项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通过县级报账制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加强预算评审和审计,如永福县财政局通过快速评审加速项目招投标。
三、后期扶持与可持续发展

1. 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
建设“美丽家园”项目,重点完善污水排放、道路硬化、绿化等设施,提升人居环境。
例如,广东提出到2025年实现移民村自来水普及率99%以上,打造生态宜居示范村。
2. 产业扶持与就业促进

发展特色产业(如种植、养殖、旅游),通过项目资金支持移民创业增收。
开展技能培训,提升移民就业能力,如清远市推动魔芋种植等产业项目。
3. 动态监测与风险防控
定期排查安置点地质灾害隐患,加强汛期库区安全监测。
建立信访机制,及时化解移民诉求,维护社会稳定。
四、典型案例参考
黔东南州丹寨县:采取“统规自建”集中安置,由统一配套基础设施,移民按规划建房。
湖南宁远县九嶷水库:设置集中安置点并统一外墙风格,通过长效补偿保障移民收入。
广东清远市: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产业项目(如肾子种植)与基础设施协同发展。
县级水库移民安置点的设置需以政策为框架,结合地方实际,注重移民参与和可持续发展。通过科学规划、严格管理、多元扶持,实现移民“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