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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矿区移民方案

根据伊金霍洛旗最新发布的《伊金霍洛旗矿区移民安置补偿办法》(2024年修订版),结合相关解读及实施案例,矿区移民方案的核心内容如下:

一、移民搬迁范围与原则

1. 搬迁范围

  • 划入井工煤炭企业井田范围内的所有村社;
  • 或经镇、旗矿区移民服务中心评估后,因煤炭生产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需搬迁的村社。
  • 2. 搬迁原则

  • 坚持“先搬迁后采煤”,以社为单位整体搬迁,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二、补偿与安置政策

    1. 人口核定

  • 以搬迁动员会当日的户籍人口为基数,核增动员会至第二次公示期间的新增户籍人口(不可重复享受其他安置政策)。
  • 2. 补偿项目

  • 安置补助费:每人一次性20万元。
  • 房屋租赁补贴:过渡期内每人每月800元,期限12个月(未按时安置则延长至交房后3个月)。
  • 搬家费:每人两次共1万元。
  • 搬迁奖励:按时签约并配合拆除的,每人奖励15万元。
  • 财产补偿:房屋、附属设施、地上附着物按标准补偿(最高不超过自然资源部门征收标准)。
  • 住房安置:每人无偿获得35平方米毛坯住房,可选房屋或现金安置。
  • 生活补贴:每年每人2.5万元,截至2028年(与后续国家政策衔接)。
  • 养老保险补贴:提高待遇标准,确保“老有所养”。
  • 3. 土地沉陷补偿

  • 搬迁时同步实施一次性补偿,扣除已支付的临时补偿费用;自愿归还土地承包权的,给予30%奖励。
  • 三、实施流程与监督

    1. 工作程序

  • 煤炭企业或村社提出申请→旗公告→成立搬迁工作组→签订协议→三次公示→补偿支付。
  • 补偿款分三年付清(具体以协议为准),未按期拆除的由旗强制执行并扣费。
  • 2. 监督机制

  • 旗纪委监委发布“十项监督措施”,重点监督抢建抢种、资金挪用、暗箱操作等问题,确保合法、公正、透明。
  • 通过实地督导、群众沟通、案件查办等方式纠治系统性风险。
  • 四、生态与可持续发展

    1. 绿色矿山治理

    伊金霍洛旗矿区移民方案

  • 矿区治理结合生态修复,通过土地流转、分红等方式推动“资源变资产”,促进农牧民参与绿色产业(如光伏项目、生态农业)。
  • 疏干水综合利用工程支持矿区绿化及生态补水,改善人居环境。
  • 2. 后续管理

  • 搬迁后禁止未经审批新建房屋或种植附着物,已补偿区域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及生态修复项目。
  • 五、争议解决与政策衔接

    伊金霍洛旗矿区移民方案

  • 历史遗留问题:对于2024年前已搬迁但未完成补偿的村社,按旧政策执行土地沉陷补偿。
  • 政策过渡:生活补贴和养老保险补贴与后续国家政策衔接,确保长期保障。
  • 以上方案旨在平衡矿区开发与民生保障,通过高额补偿、严格监督和生态修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更多细节可参考《伊金霍洛旗矿区移民安置补偿办法》原文及监督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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