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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有些移民有些没有移民

云阳县作为三峡库区移民大县和扶贫重点地区,移民类型多样,包括三峡工程移民、高山扶贫搬迁、生态移民等。由于政策实施差异、经济条件限制及个人意愿等因素,确实存在部分移民搬迁而另一部分未搬迁的情况。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三峡工程移民的搬迁与未搬迁情况

云阳县有些移民有些没有移民

1. 外迁移民

自1999年起,云阳县通过“外迁移民工作法”累计外迁移民近3.8万人,主要迁往江苏、江西等地。例如,2001年高阳镇通过思想动员和典型引导完成5656人外迁,巴阳镇移民在靖安县通过政策调整实现超额安置。但仍有部分移民因故土难离或对安置条件不满拒绝搬迁,如张飞庙附近的覃敬明最初抵触,经多次动员才同意外迁。

2. 就地安置与遗留问题

部分移民选择就地后靠安置,但存在土地资源匮乏问题。截至2002年,云阳县完成二期移民清库任务,但数据显示全县人均耕地仅0.7亩,部分移民区不足0.5亩,导致后续生存压力大。2015年出台《解决移民遗留问题实施细则》,针对已搬迁但生活困难的城镇移民进行帮扶,侧面反映部分移民虽搬迁但未实现稳定生活。

二、高山扶贫搬迁的推进与困境

1. 搬迁需求与资金矛盾

2021年统计显示,全县需实施高山扶贫搬迁的贫困人口达8.85万人,但财政压力巨大。按每人8000元补助标准,需资金2.75亿元,而县级财政收入仅10亿元,加之建房成本高(户均约8万元),部分贫困户因自筹困难无法搬迁。

2. 土地资源不足与安置难题

云阳县耕地稀缺,人均仅0.7亩,安置需调剂17.5万亩土地,但因土地承包政策限制和农户惜地,实际可供耕地极少。例如,部分移民安置点因土地不足被迫调整选址,或通过“拆旧建新”政策缓解矛盾,但仍存在安置不规范、一户多宅等问题。

三、生态移民与易地扶贫搬迁的差异化实施

1. 生态移民的局部推进

2012年云阳县部分乡镇(如普安乡)开展生态移民登记,但因政策宣传不足和补偿标准不明,部分村民对搬迁持观望态度,导致实际搬迁率低于预期。

2. 易地扶贫搬迁的阶段性成果

2020年云阳县完成易地扶贫搬迁5726户2.01万人,通过集中安置、产业配套(如后叶镇布局“一带十园”产业)和公益岗位兜底(如黄厚春的物业管理工作)实现稳定生活。但仍有4848户“空挂户”因房屋产权问题无法迁移户籍,影响社会福利享受。

四、未搬迁群体的现状与挑战

1. 主观意愿与政策限制

部分移民因情感依恋(如老年人不愿离开故土)或对安置条件不满(如江西靖安县初期对接失败案例)拒绝搬迁。户籍政策限制(如“两违”房屋无法办理产权证)导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分离,形成“未搬迁”的统计假象。

2. 历史遗留问题与返迁现象

早期移民中存在谎报数据现象,如1998年云阳县上报的“生产安置”人口被指虚高,实际仅3000人;部分迁往海南的移民因安置地条件恶劣返迁,暴露政策执行漏洞。

五、政策应对与未来方向

1. 综合施策解决矛盾

通过整合资金(如地票交易、财政贴息贷款)、创新土地制度(如“拆旧建新”抵扣政策)和强化后续扶持(如产业培训、公益岗位)缓解搬迁阻力。

2. 基层治理与监督机制

高阳镇通过“平湖夜话”坝坝会收集诉求,建立“平湖摆渡人”调解队化解矛盾;检察机关加强移民资金监管,打击贪腐,提升公信力。

云阳县移民工作的复杂性体现在政策推进与个体诉求的博弈中。已搬迁群体面临后续发展压力,未搬迁群体受制于资源、资金及政策执行问题。未来需进一步细化分类施策,强化监督和后续保障,以实现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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