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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水库移民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与管理原则

1. 适用对象:管理办法适用于使用中央和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项目,包括基础设施、生产开发、技能培训等类型,重点解决移民温饱、生产生活突出问题,并促进库区及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

2. 管理原则

  • 分级管理:按照“县为主体、分级负责”原则,根据项目规模实行分级审批和验收。例如,50万元以下项目由县级验收,100万元以上由省级验收。
  • 移民参与:项目确定需经移民村组同意,充分尊重移民意愿,保障知情权和参与权。
  • 全程监督:覆盖项目规划、实施、验收、效益评估等全流程,确保合规性和效益。
  • 二、项目规划与计划管理

    1. 规划编制

  • 每5年编制一次《后期扶持规划》,需与区域经济规划衔接,内容涵盖基础设施、生态保护、技能培训等9大类项目。
  • 规划需经县级编制、州(市)审查、省级汇总并报省批准。
  • 2. 年度计划

  • 列入计划的项目需完成前期审批,明确资金来源(如涉及多部门整合资金需落实到位)。
  • 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投资构成、受益人数等,需逐级上报备案。
  • 三、项目实施管理

    1. 前期工作

  • 根据投资规模分类编制文件:50万元以上项目需可行性研究报告,500万元以上需分阶段编制可研和初步设计。
  • 需同步开展地质勘查、环境影响评价等配套工作。
  • 2. 建设要求

  • 50万元以上基础设施项目需实行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制。
  • 项目档案需按《云南省水电移民档案管理办法》规范管理。
  • 3. 验收程序

  • 分级验收:省级(100万以上)、州级(50-100万)、县级(50万以下)。
  • 验收内容:包括工程完成度、财务审计、档案管理及实施效果评估。
  • 四、资金管理

    1. 使用原则

  • 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滞留;资金拨付需按项目进度执行。
  • 结余资金需重新报批,未开工项目资金需收回。
  • 2. 预算与拨付

  • 县级移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编制预算,经州(市)初审后报省级审核。
  • 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兑付至移民账户,确保透明和安全。
  • 五、监督检查与责任

    1. 监督机制

  • 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定期检查项目执行情况,违规行为将追责并处罚。
  • 移民部门需公开项目进展,接受社会监督。
  • 2. 责任追究

  • 对擅自调整计划、挪用资金等行为,依法追责并暂停项目执行。
  • 六、附则与更新

    1. 政策衔接

  • 2016年后,原库区基金与后期扶持基金合并为中央和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管理办法相应调整。
  • 2. 解释权

    云南省水库移民管理办法

  • 由省移民开发局会同财政厅负责政策解释。
  • 云南省水库移民管理以“规划先行、分级负责、全程监管”为核心,强调移民参与和资金安全,通过细化项目分类、分级审批验收等机制,保障移民权益和库区可持续发展。如需具体操作细则,可参考《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云府登1489号)及《后期扶持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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